近期我国中东部地区接连发生的严重雾霾天气,引发各界普遍关注,尾气排放对雾霾天气的巨大贡献,更使部分人士将矛头直指三桶油。
据悉,南非沙索公司周一表示,公司正在与一位买家就出售伊朗业务进行谈判,因为公司将继续优先投资美国沙索公司去年表示,公司正计划出售该业务。
全球最大的煤制机动车燃料生产商沙索公司在Arya沙索聚合物公司中持有50%权益,这是一个投资9亿美元的伊朗石化项目。不过他没有提供具体的细节。据悉,南非沙索公司周一表示,公司正在与一位买家就出售伊朗业务进行谈判,因为公司将继续优先投资美国。沙索CEO David Constable周一告诉道琼斯通讯社,公司当前已经寻找到一位买家,并于上月开始进入实质性的谈判阶段英国著名石油服务公司Petrofac公司和法国著名石油服务公司Doris工程公司获得了这份项目管理合同,该合同涉及位于韦拉克鲁斯州夸察夸尔科斯西北部的Lakach项目。
英法两家公司将向生产井和基础设施的建造、安装、试运转、测试和启动提供协助和监管。这份没有透露价值的合同还包括钻井活动以及与现有陆上设施的连接。随着国际原油管道的陆续建成,管道在国民经济发展、促进民生方面的作用将日益显著,管道保护缺乏专门的法律规范则与我国能源大国的地位不相适应,而美国、俄罗斯、加拿大等许多国家都有与此相关的专门法律
政府及有关部门为保障能源输送和公共安全,有责任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协调处理管道保护中的重大问题,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根据上述意见修改后的草案规定:管道企业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规划、建设、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环境保护等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建立、健全本企业有关管道保护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宣传管道安全与保护知识,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保障管道安全运行。在此前的法律草案审议中,有些常委会委员提出,应进一步明确管道企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各自对管道保护的责任。对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职责,草案规定,依照本法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的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国家能源局研究认为,加强管道保护,保障管道运行安全,首先是管道企业的义务和责任。2010年6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开始第三次审议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草案进一步明确了管道企业的责任,强调管道企业应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保障管道安全运行
在此前的法律草案审议中,有些常委会委员提出,应进一步明确管道企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各自对管道保护的责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国家能源局研究认为,加强管道保护,保障管道运行安全,首先是管道企业的义务和责任。政府及有关部门为保障能源输送和公共安全,有责任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协调处理管道保护中的重大问题,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对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职责,草案规定,依照本法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的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2010年6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开始第三次审议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草案进一步明确了管道企业的责任,强调管道企业应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保障管道安全运行。根据上述意见修改后的草案规定:管道企业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规划、建设、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环境保护等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建立、健全本企业有关管道保护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宣传管道安全与保护知识,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保障管道安全运行事故发生后,中海油深圳分公司立即通知上游平台停产,启动了应急预案。据中海油投资者关系部相关人士称,公司日常安排有巡航拖轮对海管定时巡检,记录并汇报每次巡检的结果,发现异常情况会立即向终端报告,及时排除其它作业船只可能对海管造成的威胁。
海底管道保护条例起草完成2010年10月1日,《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以下简称《管道保护法》)在酝酿6年之后正式实施。有关海管损伤的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同时要加强管理、推进技术进步,加强管道安全与保护知识的宣传。由于泄漏事故发生后,附近海域持续刮东北或东北偏北向风,泄漏燃烧产物大部分向离岸方向海域漂移扩散,泄漏事故对横琴岛及三灶近岸海域基本未造成影响。
对海上油气管道保护的一些特殊措施,可以由国务院作出具体规定。此次中海油珠海终端天然气泄漏事件,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却也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可能的环境污染。疑似挖沙船损坏输油管中海油深圳分公司30日上午发布消息称,经潜水员水下探摸,发现海管有两个破损点,破损点管材向内凹陷,海管直度测量正常。2010年10月26日,国家能源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丁志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由于海洋油气管道在管理体制、技术标准、保护距离、危害影响、存在问题等方面与陆上油气管道都存在很大不同,法律规定国务院可以根据海上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具体情况,制定海上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特别规定。《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称,在穿越河流的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百米地域范围内,禁止抛锚、拖锚、挖砂、挖泥、采石、水下爆破。据国家海洋局网站显示,此次发生泄漏事故的珠海天然气终端海管是输气管线,管线长396公里,气体主要成分是甲烷、丙烷、丁烷等天然气湿气。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管道保护法》规定了因第三人的行为致使管道泄漏造成环境污染的,管道企业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治理费用。各管道企业应落实法律规定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管道巡护制度,定期检测维修,排除安全隐患。
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草案关于管道保护的一些基本制度,对海上油气管道也是适用的。中海油称,公司受此事件的净产量影响约为160百万立方英尺/天(约合2.67万桶油当量/天)。
12月19日下午,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接到中海石油深圳分公司的报告,珠海终端海管于12月19日上午9时发生泄漏事故。同时公司也将积极寻求相关政府部门支持。
1月5日,中海油投资者关系部相关人士在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场探查初步判断海管所在海底区域挖沙作业痕迹明显。目前,《海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已经完成调研、起草、内外部征求意见等工作,送审稿已报国务院法制办。特别要抓紧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挖沙、钻探、打桩、抛锚、拖锚、养殖等海上活动,都是潜在的危及海底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的因素。
或由第三方承担责任2010年6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对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一位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这次珠海天然气泄漏事故原因确实为第三方损坏造成的话,应该由造成损害的第三方承担责任。
随着海上石油产量的不断增加,海底管道安全问题也逐渐显现。未来,公司将增加近岸段海管航标的设置密度、船只巡航的频率、加宽海管两侧巡检范围。
然而,作为我国第一部保护特定设施的专门法律,《管道保护法》中并没有对海上油气管道保护提出具体规定,仅在附则第六十条中提出:国务院可以根据海上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具体情况,制定海上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特别规定。珠海终端位于珠海市横琴岛,为番禺-惠州天然气联合开发项目番禺30-1气田、惠州油田天然气处理终端。
同时,《管道保护法》强调,管道企业是维护管道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多位专家向本报记者表示,《管道保护法》并没有直接列出保护海底管道详细条款,因此急需单独出台保护条例。经潜水员水下探摸,发现海管有两个破损点,经分析确认这两个破损点由机械外力造成。但考虑到燃烧产物的沉降及对海洋生物的累计效应,其影响可能具有一定的延后性
然而,作为我国第一部保护特定设施的专门法律,《管道保护法》中并没有对海上油气管道保护提出具体规定,仅在附则第六十条中提出:国务院可以根据海上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具体情况,制定海上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特别规定。据国家海洋局网站显示,此次发生泄漏事故的珠海天然气终端海管是输气管线,管线长396公里,气体主要成分是甲烷、丙烷、丁烷等天然气湿气。
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草案关于管道保护的一些基本制度,对海上油气管道也是适用的。《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称,在穿越河流的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百米地域范围内,禁止抛锚、拖锚、挖砂、挖泥、采石、水下爆破。
1月5日,中海油投资者关系部相关人士在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场探查初步判断海管所在海底区域挖沙作业痕迹明显。随着海上石油产量的不断增加,海底管道安全问题也逐渐显现。
法官成为大盖帽中的一员,法官的着装具有强烈的军事化色彩。 [阅读]
■提出于法有据与法律底线等理念,构成了法制建设内在高度统一性的逻辑基础 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的最大特征就是逻辑性强,特别是注重事物的逻辑起点在事物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 [阅读]
如马锡五1940年至1946年任陇东公署专员兼陇东法庭庭长,被群众称作马专员。 [阅读]
在法治中国的背景下,宪法是法秩序的原点与归属。 [阅读]
二 刑法修正案(七)中新设一罪名,称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阅读]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破除关于法治的不切实际、过于理想的万能主义幻想。 [阅读]
那时医学还不发达,还没有亲子鉴定。 [阅读]
河南交通厅已连续四任厅长落马,其中一任还曾写血书保证不贪腐。 [阅读]